持牌相互保险新玩法

 

   10月16日,一款名为“相互保”的大病互助计划在支付宝平台上线。
  部分用户以为参加“相互保”后,每月只需付出0.1元,就可以享有最高30万元的保障。实际上依据“相互保”的产品设计安排,用户每次分摊的额度,取决于当期参保的人数和出现的风险案例数。
  网络互助计划具有保险属性。目前,监管部门已经放开了相互保险公司的牌照申请,如果网络互助平台没有取得相互保险经营资质,会存在很大的合规风险。“相互保”背后的运营者――信美相互是具有相互保险牌照的相互保险组织,业内人士预测,“相互保”将会产生“虹吸效应”
  法治周末记者 马树娟
  0.1元,买不到一个面包,乘坐不了一趟公交车,但汇集千百万人的0.1元,则可能为罹患重大疾病的人带来生的希望。
  10月16日,一款名为“相互保”的大病互助计划在支付宝平台上线。芝麻信用分650分及以上的蚂蚁会员(60岁以下)无需交费就可加入其中,获得100种大病保障。当参与成员中有人患病时,其他参与成员平均分摊费用,且每个案例每位参与成员分摊的金额不超过0.1元;如果自身不幸患病,可以一次性领取10万元或30万元不等的治疗费用。
  低成本的参与门槛、相对高额的保障、便捷的操作体验,使得“相互保”一经上线便吸引了众多的参与者。截至10月29日16:00,参与人数突破1356.2万人,并且人数还在快速攀升,一时间被誉为保险圈的“余额宝”。
  业内人士指出,“相互保”参考了一些网络互助平台相对成熟的运作机制,且发起人之一蚂蚁金服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较高的资本信用,将对公众的保险教育起到非常大的推动作用。
  多重举措规避逆向选择
  被誉为保险圈“余额宝”的“相互保”,是由蚂蚁会员(北京)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投保人,为用户投保的《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相互保团体重症疾病保险》产品。
  不过,与一般保险产品根据疾病发生率定价、需先支付固定保费不同,“相互保”约定在出险后,由参与者根据每期实际发生的赔付案例进行分摊。同时,在单一案件中,每位用户被分摊的金额不超过0.1元。
  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任自力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相互保”的运作机制来看,其与目前在我国运营数年的康爱公社(原名抗癌公社)、泛华e互助等网络互助平台类似,只不过“相互保”背后的运营者――信美相互是具有相互保险牌照的相互保险组织。
  公开资料显示,信美相互由蚂蚁金服、天弘基金等9家企业投入10亿元发起设立,于2016年5月获得原保监会批准,是国内首批取得相互保险牌照的三家组织之一。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法研究中心主任王国军也认为,信美相互是获得相互保险牌照的组织,且产品也进行了备案,因此在合法性上不存在问题。
  在解决了合法性问题后,如何避免保险业务中的逆向选择、解决运营的透明度便成为了题中应有之义。
  10月26日,信美相互工作人员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坦言,逆选择和道德风险是保险行业几百年来一直面临的挑战和难题。“相互保”除了沿用条款责任约定、健康告知、90天等待期等通常风控方式外,每期还会在保证用户隐私的前提下,将审核通过的案件向全体成员进行公示,接受参与会员的质询和举报,以最大程度地控制赔付风险。
  此外,该工作人员称,支付宝的实名认证、芝麻分650分、较低的保额、联合公估机构进行反欺诈调查等也是减少用户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风控举措。
  在保障透明度方面,信美相互工作人员称,“相互保”所有赔付案例的相关证据、资金使用流向都会通过区块链上的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电子证书中心、法院等全节点见证,全链路可信,除不可篡改外,也具有法律效力。
  王国军对“相互保”的发展前景很“看好”。他认为,“相互保”要求参与者芝麻信用分必须在650分以上,这个群体无论是经济条件、受教育程度、年龄结构,还是健康状况,都是比较优质的客户群体,这一群体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比较可控;区块链技术的引入,提升了运营的透明度,也有助于解决参与成员对信美相互的信任问题。
  宣传推广环节易出风险
  在任自力看来,“相互保”借鉴了网络互助计划相对成熟的做法,从运营方面看,出现风险的可能性不大,其可能出现风险的地方,就在于其宣传推广环节。
  近日,部分用户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称,他们一直以为参加“相互保”后,每月只需付出0.1元,就可以享有最高30万元的保障。其实,事实并非如此。
  依据“相互保”的产品设计安排,每月7日、21日为出险案件公示日,14日、28日为保障金分摊日。至于每次分摊的额度,取决于当期参保的人数和出现的风险案例数。并且40岁以上的人最高保障额度是10万元,并非30万元。
  假如某一期公示时,共有100个出险案例,而当期参加成员共有500万人,那么依据相互保的规则,最高赔付金额为3000万元,外加协议规定收取10%,即300万元作为管理费。那么在分摊日,500万参与成员将平摊3300万元,每人当期扣除保费为6.6元,实际支出额远高于0.1元。因此,任自力认为,信美相互和支付宝在宣传推广“相互保”时,要避免对用户造成误导。
  此外,任自力介绍,依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否则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因此,任自力建议,“相互保”运营主体应在投保环节,对健康告知、相关保险责任的免除或限制等直接关系到投保人权利义务的条款,予以明确提示或说明,以减少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借助支付宝庞大的用户基数,“相互保”上线仅10天,便吸引了上千万的用户参与,俨然成为一款现象级产品。不过业内人士认为,其是否真正“合算”还有待运营平稳后市场的表现。
  任自力认为,从“相互保”目前的条款来看,其同传统保险公司推出的重疾险相比,有很大的优势,毕竟传统保险公司主要依赖于代理人销售体制,佣金支出占据了整个保费收入的较高比例,而“相互保”则节省了这笔开支,并且10%的运营费用也较传统保险公司低了许多。
  不过,任自力指出,从2016年开始,众安保险、平安人寿等险企陆续推出的百万级消费型医疗险,年缴保费依据参保年龄几百元不等,但保额可以达到数百万元;e互助、康爱公社等一些运作成熟的网络互助组织推出的互助计划,覆盖年龄范围更广,保障额度相对更高,相比较而言,“相互保”目前性价比不高。
  “作为消费者,不能认为参与了"相互保",就误以为可以完全解决自身保障问题,毕竟依据其保障条款,其最高赔付额为30万元,且有很多责任免除与限制条款,还需要用户认真查阅。”任自力说。
  网络互助组织喜忧参半
  正规军“相互保”的推出,也让外界关注起那些与其运作模式类似,却没有相互保险牌照加持的网络互助平台的命运。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市场上有十余家网络互助平台,包括康爱公社、泛化e互助、夸客联盟等。其中,康爱公社成立于2011年,目前共有178万社员,完成了近1000个大病案例的互助;e互助成立于2014年,参与用户超过328.72万人,已帮助1547人,累计募集金额2.61亿元。
  那么,此番“相互保”的横空出世,将对现存的网络互助平台产生哪些影响?
  10月29日,康爱公社创始人张马丁、泛华e互助运营总监鄞娟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都表示,“相互保”与国内主流网络互助平台的运营机制类似,目前,其借助支付宝平台进行大规模推广,这将对增强公众保险意识、认知网络互助计划起到良好的教育作用,一些用户在认识到互助模式的价值后,也会考虑多加入几个网络互助计划,以增加自己的保障。
  通过监测最近几日的后台数据,张马丁也发现,最近10天来,康爱公社的新增用户数据较平常更为显著。
  不过,任自力则预测,“相互保”将会产生“虹吸效应”:毕竟“相互保”的发起人之一蚂蚁金服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较高的资本信用,支付宝平台拥有巨大的流量,可以在短时间内吸引很多用户参与;随着其不断迭代推出保障范围更广的产品,将对现有的网络互助平台产生较大的压力。
  张马丁也对记者坦陈了他的焦虑:“支付宝的巨大影响力,足以盖过康爱公社7年多辛辛苦苦建立的影响并超出数倍,这是没有办法的,资源摆在那里。”不过,他认为,任何一个互助产品都不可能覆盖所有风险场景,康爱公社会着眼于平台的长期发展,不断迭代优化产品,为用户创造价值。
  而让张马丁更为担忧的是,在“相互保”参保用户快速突破千万人后,监管部门将会对其他网络互助计划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其实这种担忧并非空穴来风。2015年以来,原保监会曾多次对网络互助计划下发风险提示。2016年年底,多家网络互助平台或因运营不善,或因监管压力停运。
  王国军认为,网络互助计划其实具有保险属性。目前,监管部门已经放开了相互保险公司的牌照申请,如果网络互助平台没有取得相互保险经营资质,的确会存在很大的合规风险。
  在10月27日召开的“互联网保险规范与发展高峰论坛”上,原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表示,如果把保险理解为一种分散风险、分摊损失的制度安排或机制,那么网络互助属于保险活动。其作为一种创新的商业模式,使保险回归到了互助的本意。至于是否要对其进行监管,魏迎宁提出了自己的设想:如果面向社会公众则必须监管、对互助计划进行备案、健全治理结构、进行信息公开等。
  鄞娟告诉记者,目前e互助尚未收到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不过她认为,“相互保”大力推广后,监管部门也会更加关注互助模式的运行情况,这都会促进每家互助平台更加规范地运营。